高低温试验箱的试验目的和条件及对试验箱的要求
发布日期:2021-01-30
高低温试验箱的试验目的和条件及对试验箱的要求
一、试验目的
确定设备(产品)在周围大气温度急剧变化时的适应性。
二、试验条
2.1试验温度:高温为70℃;低温为-55℃。
2.2试验温度保持时间:1h或者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,以时间长者为准。
2.3转换时间:不大于5min。
2.4循环次数:3次。
三、对试验箱(室)的要求
本标准应用冷热冲击试验箱(室)或采用高温试验箱(室)和低温试验箱(室)进行冷热冲击试验,以提供试验样品经受周围空气温度急剧发生变化的环境温度。
3.1高温试验箱(室)的要求,应符合GJB150.3-86《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》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。
3.2低温试验箱(室)的要求,应符合GJB150.4-86《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》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。
3.3冷热冲击试验箱(室)提供高温试验部分和低温试验部分,应分别符合GJB150.3-86和GJB150.4-86的第3章各条所规定的要求。
3.4试验箱(室)的容积应保证在试验样品放入候补超过试验温度保持时间的10%就能使试验箱(室)温度达到GJB150.1-89中3.2条规定的试验条件容差范围之内。
四、恢复
试验样品从试验箱(室)内取出后,应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,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。